酚咖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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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酚咖颗粒

复方布洛芬凝胶

规格

1g*10袋

50g,15g,35g
生产企业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238

国药准字H20010321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外用,适量(约?cm,相当于布洛芬50-125毫克)涂于患处,轻轻按摩直到完全吸收。一日最多3次,两次用药间隔不得小于4小时。12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皮肤搔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极个别病人有头晕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禁忌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含酚咖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布洛芬50毫克、薄荷脑30毫克。辅料为: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本品为半透明凝胶;有芬香气味。

注意事项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