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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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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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10袋 |
每瓶装20ml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民意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8 |
国药准字B200204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可缓解急性咽炎所致的咽部疼痛不适,咽干灼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
喷于咽部,一次8~10喷,一日数次,一日总给药量10毫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含酚咖 |
玄明粉、硼砂、板蓝根、熊胆粉、杏仁水、诃子、川被、贝母、桔梗、薄荷脑、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芳香,味辛凉、微苦。 |
注意事项 |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