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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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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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10袋 |
0.75g*500粒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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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8 |
国药准字J201401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关节炎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吃饭时或饭后服用。6周为一个疗程或根据需要延长。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罕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含酚咖 |
本品每粒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75克,辅料为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性或结晶性粉末,囊帽及囊身均为褐红色。 |
注意事项 |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1. 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 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l。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