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咖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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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酚咖颗粒

酮洛芬凝胶

规格

1g*10袋

30g:0.9g
生产企业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238

H20140484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本品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或更多。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禁忌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含酚咖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本品为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注意事项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为了防止过敏和光敏性反应,在治疗期以及治疗后2周内,用药部位避免阳光直接暴晒,包括日光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