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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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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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10袋 |
每粒重1克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8 |
国药准字Z109800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1~2次,早、晚或便后使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孕妇禁用。2.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含酚咖 |
地榆(炭)、盐酸小檗碱、人工麝香、冰片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
本品为暗深绿色鱼雷形栓剂;气香。 |
注意事项 |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口服。3.本品放置过程中有时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4.30℃以下保存,如超过30℃出现软化,可放入冰箱或浸入冷水中变硬后使用,不影响疗效。5.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6.本品仅对痔疮合并有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者有效,如便血量较多,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需到医院就诊。7.本品含盐酸小檗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