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咖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酚咖颗粒

复方无花果含片

规格

1g*10袋

每片重1.2g
生产企业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238

国药准字Z20040129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适用于急性咽炎(及慢性咽炎急性发作期)风热证及肺胃蕴热证,具有咽部疼痛、干燥、灼热、口渴欲饮、发热或微恶寒,食欲不振,大便干,舌红苔黄,脉数等症状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含化。每次1~2片,每天4~6次。重症加倍。5~7天为一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孕妇忌用

成分

本品主含酚咖

无花果、土牛膝、金银花、牡丹皮、射干、麦冬、南沙参、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本品为棕褐色片剂;气芳香,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注意事项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咽痛较重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