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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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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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10袋 |
0.2g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立业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8 |
国药准字H108900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含酚咖 |
氯唑沙宗。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