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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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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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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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8 |
国药准字Z200803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
本品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腰椎病,症见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孕妇忌用。 |
成分 |
本品主含酚咖 |
本品成分为伸筋草、白芍、狗脊(沙烫去毛)、续断、地黄、红花、乳香(醋炙)、没药(醋炙)、桃仁、牛膝、葛根、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1. 忌生冷、油腻食物。 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 5.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