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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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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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10袋 |
50mg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迈迪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8 |
国药准字H200106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
非甾体类抗炎药。适用于小儿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等疾病诱发的发热及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
将药栓推入肛门深处。三周岁内一次50mg(一次1粒);三周岁以上一次100mg(一次2粒);4小时以后可重复用药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栓剂,通过直肠吸收入血,一般胃肠道反应轻微,偶有局部不适感,食欲减退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以及重症腹泻病人忌用。 |
成分 |
本品主含酚咖 |
右旋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
本品为乳白色至淡黄色弹头形栓剂。 |
注意事项 |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1.第二次用药应间隔4小时以上。 2.有支气管哮喘病史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连续用药三天无效,应请医生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