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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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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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10ml*10s |
生产企业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023 |
国药准字Z2002792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益中气。用于气虚所致体弱,四肢无力。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党参、黄芪。辅料为蔗糖、糊精。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或棕黄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