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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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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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250mg,咖啡因32.5mg |
每瓶(袋)装(1)1.5g(2)1.53g(薄膜衣颗粒) |
生产企业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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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71 |
国药准字Z4402241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感冒所引起的高热以及温热病之烦热不解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若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开水送服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和咖啡因32.5毫克。辅料为:淀粉、羟丙基纤维素、色素(柠檬黄)、硬脂酸镁 |
工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 新雪颗粒、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就医。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7.服用该药品期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