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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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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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0.8g |
12片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370 |
国药准字H130246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 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服用本品后避免驾驶机动车,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 2. 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3. 下列情况应慎用 (1) 肝、肾功能不全者。 (2) 脑血管病史、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病史、末梢性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癫痫病史者。 4. 交叉过敏反应 对少数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5. 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 6. 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 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