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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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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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l:10mg(以C45H54N4O8计) |
30mg |
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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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475 |
H201406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
本品适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和转移性乳腺癌的单药或联合化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只能静脉给药。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周25~30 mg/m2。联合化疗:依照所用方案选用剂量和给药时间,一般25~30 mg/m2。药物必须溶于生理盐水(125ml),于短时间内(15~20分钟)静脉输入,然后静滴大量生理盐水冲洗静脉。 |
单药治疗:推荐方案为:前三个疗程的用药用药剂量以体表面积计为60mg/㎡,应每周一次服用。每3周为一个疗程。后续用药在三个疗程用药之后,建议将诺维本?的剂量增至80mg/㎡,每周一次服用。但前三次应用60mg/㎡剂量时,嗜中性粒细胞若曾有一次低于500/mm3或超过一次低至500~1000/mm3间的患者应仍维持使用60mg/㎡剂量。前三个疗程使用60mg/㎡/周剂量时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嗜中性粒细胞1000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1次)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2次)嗜中性粒细胞500第四个疗程的建议用药剂量(mg/㎡/周)80806060在使用80mg/㎡的剂量期间,若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出现低于500/mm3的情况或者超过一次在500~1000/mm3之间,需等到嗜中性粒细胞数量恢复正常才能继续用药,并且将剂量由80mg/㎡/周减少至60mg/㎡/周。从第四个疗程起,开始使用80mg/㎡/周给药时的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嗜中性粒细胞1000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1次)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2次)嗜中性粒细胞500下次给药的推荐剂量(mg/㎡/周)8060在给药剂量为60mg/㎡/周的前三个疗程中,若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不低于500/mm3或者也未超过一次在500~1000/mm3之间,可以依据前三个疗程用药原则,将每疗程的用药剂量重新由60mg/㎡/周增加至80mg/㎡/周。·对于联合用药治疗方案,应当根据所选治疗方案对剂量和给药时间表进行调整根据临床研究,80mg/㎡的口服剂量相当于静脉给药时的30mg/㎡,60mg/㎡的口服剂量则相当于静脉给药时的25mg/㎡。为在联合治疗方案中改善患者用药便利,以上为静脉给药和口服给药相互调整剂量的依据。对于联合治疗方案,应当根据所选治疗方案对剂量和给药时间表进行调整。在132例中国患者中进行的临床研究考察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与顺铂联用治疗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IIIB~Ⅳ期非小细胞型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酒石酸长春瑞滨胶囊口服剂量为60mg/㎡在第1和第8天给药;顺铂80mg/㎡,第1天给药,在口服长春瑞滨后立即给予,每3周重复一次,在第2个疗程中,口服长春瑞滨的剂量可从60mg/㎡增至80mg/㎡。在133例中国患者中进行的临床研究考察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与表柔比星联用治疗转移性乳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口服剂量为60mg/㎡,在第1和第8天给药;表柔比星75mg/㎡,第1天给药,在口服长春瑞滨后立即给予,每3周重复一次。在第2个疗程中,口服长春瑞滨的剂量可从60mg/㎡增至80mg/㎡。即使患者的体表面积≥2㎡,按60mg/㎡给药时总剂量不能超过每周120mg,按80mg/㎡给药时总剂量不能超过每周160mg。用法本品必须严格按照口服给药。本品需用水送服,禁止咀嚼或吮吸胶囊。建议在用餐时,同时服用本品。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对于轻度肝脏损害(胆红素正常上限1.5倍,且ALT和/或AST为正常上限的1.5至2.5倍)的患者,可给予本品标准计量60mg/㎡/周。对于中度肝脏损害(胆红素为正常上限的1.5至3倍,无论ALT和AST的水平)的患者,应给予剂量50mg/㎡/周。对于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不应给予本品治疗。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本品经肾脏排泄较少,即使对于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未有药代动力学证据表明需要降低本品剂量。 |
副作用 |
1.血液学毒性 1.1粒细胞减少 1.2贫血常见,但多为中度 2.神经毒性 2.1外周神经毒性:一般限于深腱反射消失,感觉异常少见。长期用药可出现下肢无力。 2.2植物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小肠麻痹引起的便秘。麻痹性肠梗阻罕见。 3.胃肠道毒性 3.1便秘 3.2恶心呕吐常见,程度较轻 4.呼吸道毒性 4.1与其它长春花生物碱相似。本品可引起呼吸困难和支气管痉挛。这些反应可于注药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发生。 4.2可见有中度进行性脱发和下颌痛。 5.静脉用药外渗可引起局部皮肤红肿甚至坏死。 6.偶见有心律失常、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和脱发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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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绝对禁忌:对酒石酸长春瑞滨或其他长春花生物碱过敏的病人、消化系统有严重病变影响药物吸收的病人、曾经外科广泛切除过胃或者小肠的病人、与肿瘤无关的肝功能严重不全的病人,在妊娠及哺乳期的病人黄热病疫苗(参看药物相互作用一栏)二苯乙内酰脲,用作抗惊厥和抗癫痫的药(参看药物相互作用一栏)。相对禁忌:减毒的活性疫苗、伊曲康唑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长春瑞滨。 |
本品主要成份是酒石酸长春瑞滨。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 |
本品为浅棕色(规格为20mg)或粉红色(规格为30mg)软胶囊。内容物为粘性、澄清的浅黄至橘黄色溶液,基本无可见颗粒。 |
注意事项 |
1.治疗必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进行,每次用药前均须检查外周血象。 2.当粒细胞减少时(<2000/mm3),应停药至血象恢复正常。 3.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剂量。 4.肾功能不全时,应慎重用药。 5.治疗操作时谨防药物污染眼球,药物在一定压力下喷射入眼时可导致角膜溃疡。 6.在进行包括肝脏的放疗时,忌用本品。 7.本品必须严格地经静脉给药。静注药外漏可引起局部皮肤反应,甚至出现坏死,一旦外漏,应立即停注,局部处理。 |
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须在对化疗有丰富经验的合格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若患者不慎咀嚼或吮吸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立即用清水漱口。如若可能,最好使用生理盐水漱口。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表面融化或破损,里面的刺激性液体流出,接触到皮肤,口腔粘膜或眼睛,会产生有害作用。所以表面被损坏的胶囊不能再被服用,须交与药师或医生用适当的方法将被损坏胶囊销毁。如果不慎接触到,须立即用清水冲洗接触部位。如若可能,最好使用生理盐水冲洗。如果在服药的几个小时之后出现呕吐现象,须停止使用正在使用的剂量。灭吐灵,胃复安(metoclopramide)之类的药品可以用来减轻呕吐症状。如果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低于1500/mm3而且血小板数在75000至100000/ mm3之间,须推迟治疗,直到各项指标恢复正常以后。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参看用药剂量/服用方法一栏。关于从第四疗程起将用药量从60mg/m2增加至80 mg/m2每星期的情况:参看用药剂量/服用方法一栏。在使用80mg/m2的剂量期间,如果病人的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低于500/ mm3以下或者不止一次在500~1000/ mm3之间,不仅要推迟用药直到嗜中性粒细胞数量恢复正常,并且要将剂量由80 mg/m2减少至60 mg/m2每星期。在以后的治疗中,也可能将剂量重新由60 mg/m2增至80 mg/m2每星期:有关情况参看用药剂量/服用方法一栏。在临床试验期间,治疗开始就使用了80mg/m2的大剂量,导致部分患者出现嗜中性白血球极度低下。所以建议在治疗初始阶段使用60mg/m2的剂量。在身体可以适应的情况下,再增至80毫克每平方米每星期。如体内出现感染的症状或体征,应立即进行全面检查。使用须知: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血象变化,每次用药前均应检测血红蛋白、白细胞、嗜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计数。有心脏血供不足的患者慎用。(参看副作用一栏)对肝功能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如何减量使用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尚不清楚。既然长春瑞滨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通过肾脏系统排泄,那么从药物代谢的角度来说,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减少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的使用剂量并无必要。放射包括肝脏的病人不应同时服用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