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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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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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100ml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113 |
国药准字Z450201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本品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7.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