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45g | |
生产企业 |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251 |
国药准字Z200001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本品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补肺益肾,活血化瘀。用于肺肾气虚、瘀血阻滞所致的肢体水肿,要算或腰痛固定,乏力,易感冒;慢性肾炎蛋白尿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每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痞满。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一过性溏便或大便次数增多,是否系本品所致,待进一步观察。 |
禁忌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孕妇忌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冬虫夏草、黄芪、丹参、红花、酸枣仁(炒)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粉末;气微腥,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7.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