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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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

注射用洛铂

规格

1ml:10mg(以C45H54N4O8计)

50mg(以无水物计)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078

国药准字H2005030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1.治疗不能手术的转移性乳腺癌。

2.治疗不能手术的转移性小细胞肺癌。

3.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用法用量

本品只能静脉给药。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周25~30 mg/m2。联合化疗:依照所用方案选用剂量和给药时间,一般25~30 mg/m2。药物必须溶于生理盐水(125ml),于短时间内(15~20分钟)静脉输入,然后静滴大量生理盐水冲洗静脉。

在使用前,用5毫升注射用水溶解,此溶液应4小时内应用(存放温度2-8度)。静脉一次注射,剂量为50mg/m2体表面积,再次使用时应待血液毒性或其他临床副作用完全恢复,推荐的应用间隙期为3周,如副作用恢复较慢,可延长使用间隙。用药的持续时间应根据肿瘤的反应,最少应使用2个疗程,如肿瘤开始缩小,可继续进行治疗,总数可达6个疗程。如用络铂后患者发生严重的副作用,不要时应减少剂量,如减至40mg/m2体表面积。

副作用

1.血液学毒性

1.1粒细胞减少

1.2贫血常见,但多为中度

2.神经毒性

2.1外周神经毒性:一般限于深腱反射消失,感觉异常少见。长期用药可出现下肢无力。

2.2植物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小肠麻痹引起的便秘。麻痹性肠梗阻罕见。

3.胃肠道毒性

3.1便秘

3.2恶心呕吐常见,程度较轻

4.呼吸道毒性

4.1与其它长春花生物碱相似。本品可引起呼吸困难和支气管痉挛。这些反应可于注药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发生。

4.2可见有中度进行性脱发和下颌痛。

5.静脉用药外渗可引起局部皮肤红肿甚至坏死。

6.偶见有心律失常、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和脱发发生。

1.血液毒性:在洛铂的剂量限制性毒性中,血小板减少最为强烈。约有26.9%实体瘤患者的血小板计数低于50000/mm3。在已用大剂量化疗后的卵巢癌患者中,血小板减少发生率达75%。血小板降低常在注射洛铂后两周开始,下降后一周恢复到100000/mm3。在15%的患者中白细胞低于2000/mm3。血象改变呈可逆性,但可引起继发的副作用,如血小板减少引起出血,白细胞减少引起感染。 2.胃肠道毒性:34.3%的患者发生呕吐,但仅有6.7%的患者较严重;14.8%的患者发生恶心,建议预防使用止吐剂;3.5%的患者发生腹泻。

禁忌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1、有骨髓抑制患者,或有凝血机制障碍的患者(可增加出血的危险或出血)和已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禁用。

2、对铂类化合物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长春瑞滨。

洛铂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

白色冻干粉末

注意事项

1.治疗必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进行,每次用药前均须检查外周血象。

2.当粒细胞减少时(<2000/mm3),应停药至血象恢复正常。

3.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剂量。

4.肾功能不全时,应慎重用药。

5.治疗操作时谨防药物污染眼球,药物在一定压力下喷射入眼时可导致角膜溃疡。

6.在进行包括肝脏的放疗时,忌用本品。

7.本品必须严格地经静脉给药。静注药外漏可引起局部皮肤反应,甚至出现坏死,一旦外漏,应立即停注,局部处理。

用洛铂后患者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必要时应减少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