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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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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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0gx20袋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00 |
国药准字Z44022166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叶、木蝴蝶、布渣叶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