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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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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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0.125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00 |
国药准字H62020978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4~6 16~21 1~1.5 一日3次 7~9 22~27 1.5~2 10~1228~32 2~2.5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对乙酰氨基酚、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该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该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