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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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

注射用盐酸多柔比星

规格

2ml:20mg(以C45H54N4O8计)

10mg
生产企业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337

国药准字H3302198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适用于急性白血病(淋巴细胞性和粒细胞性)、恶性淋巴瘤、乳腺癌、肺癌(小细胞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骨及软组织肉瘤、肾母细胞瘤、膀胱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头颈部鳞癌、睾丸癌、胃癌、肝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只能静脉给药。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周25~30 mg/m2。联合化疗:依照所用方案选用剂量和给药时间,一般25~30 mg/m2。药物必须溶于生理盐水(125ml),于短时间内(15~20分钟)静脉输入,然后静滴大量生理盐水冲洗静脉。

缓慢静脉或动脉注射。本品体外溶血性实验结果表明本品具有溶血特性,给药时注意缓慢注射或缓慢点滴并且严密监测血象。

1.成人常用量 单独给药每平方体表面积50~60mg,每3~4周1次或每日20mg/m2,连用3日,停用2~3周后重复。分次用药的心肌毒性、骨髓抑制和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溃疡)较每3周用药一次为轻。联合用药为40mg/m2,每3周1次或25mg/m2,每周1次,连用2周,3周重复。总剂量按体重面积不宜超过400mg/m2。

2.联合化疗

①ABVD(阿霉素、博来霉素、长春碱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霍奇金淋巴瘤;

②CAF(环磷酰胺、阿霉素和氟尿嘧啶),主要用于乳腺癌;

③CAOP(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主要用于恶性淋巴瘤;

④FAM(氟尿嘧啶,阿霉素和丝裂霉素),主要用于胃癌;

⑤AC(阿霉素和阿糖胞苷),主要用于成人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

⑥AOP(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主要用于淋巴母细胞型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

⑦ACP(阿霉素、环磷酰胺和顺铂),主要用于卵巢癌和肺癌以及头颈部癌、膀胱癌等;

⑧COAD(环磷酰胺、长春新碱、阿霉素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软组织肉瘤和成骨肉瘤;

⑨CAO(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主要用于小细胞型肺癌。

副作用

1.血液学毒性

1.1粒细胞减少

1.2贫血常见,但多为中度

2.神经毒性

2.1外周神经毒性:一般限于深腱反射消失,感觉异常少见。长期用药可出现下肢无力。

2.2植物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小肠麻痹引起的便秘。麻痹性肠梗阻罕见。

3.胃肠道毒性

3.1便秘

3.2恶心呕吐常见,程度较轻

4.呼吸道毒性

4.1与其它长春花生物碱相似。本品可引起呼吸困难和支气管痉挛。这些反应可于注药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发生。

4.2可见有中度进行性脱发和下颌痛。

5.静脉用药外渗可引起局部皮肤红肿甚至坏死。

6.偶见有心律失常、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和脱发发生。

1、骨髓抑制:为阿霉素的主要副作用。白细胞减少约于用药后10~14日下降至最低点,大多在三周内逐渐恢复至正常水平,贫血和血小板减少一般不严重。

2、心脏毒性:可出现一过性心电图改变,表现为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期前收缩及ST-T改变,一般不影响治疗,少数患者可再现延迟性进行性心肌病变,表现为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与累计剂量密切相关,大多出现在总量大于400mg/m2的患者,这些情况偶尔可突然发生而常规心电图无异常迹象,阿霉素引起的心脏病变多出现在停药后1~6个月,心脏毒性可因联合应用其他药物加重。

3、消化道反应:表现为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也可有口腔黏膜红斑、溃疡及食道炎、胃炎。

4、脱发:发生率在90%以上,一般停药1~2个月可恢复生长。

5、局部反应:如注射处药物外溢可引起组织溃疡和坏死。药物浓度过高引起静脉炎。

6、其他:少数患者有发热、出血性红斑、肝功能异常与蛋白尿、甲床部位出现色素沉着、指甲松离,在原先放射野可出现皮肤发红或色素沉着。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过敏反应、结膜炎、流泪。此外阿霉素还可增加放疗和一些抗癌药毒性。

7、白血病和恶性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特别是初次用阿霉素者,可因瘤细胞大量破坏引起高尿酸血症,而致关节疼痛或肾功能损害。

禁忌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1、周围血象中白细胞低于3500/μl或血小板低于5万/μl患者禁用。

2、明显感染或发热、恶液质、失水、电解质或酸碱平衡失调者禁用。

3、胃肠道梗阻、明显黄疸或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4、心肺功能失代偿患者、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

5、曾用其他抗肿瘤药物或放射治疗已引起骨髓抑制的病人禁用;

6、严重心脏病患者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长春瑞滨。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多柔比星。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

本品为红色澄明溶液。

注意事项

1.治疗必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进行,每次用药前均须检查外周血象。

2.当粒细胞减少时(<2000/mm3),应停药至血象恢复正常。

3.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剂量。

4.肾功能不全时,应慎重用药。

5.治疗操作时谨防药物污染眼球,药物在一定压力下喷射入眼时可导致角膜溃疡。

6.在进行包括肝脏的放疗时,忌用本品。

7.本品必须严格地经静脉给药。静注药外漏可引起局部皮肤反应,甚至出现坏死,一旦外漏,应立即停注,局部处理。

1、本品的肾排泄虽较少,但在用药后1~2日内可出现红色尿,一般都在2日后消失。肾功能不全者用本品后要警惕高尿酸血症的出现;痛风患者,如应用阿霉素,别嘌醇用量要相应增加。

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引起黄疸或其他肝功能损害,有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予酌减。

3、用药期间需检查

①用药前后要测定心脏功能、监测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清酶学和其他心肌功能试验;

②随访检查周围血象(每周至少一次)和肝功能试验;

③应经常查看有无口腔溃疡、腹泻以及黄疸等情况,应劝病人多饮水以减少高尿酸血症的可能,必要时检查血清尿酸或肾功能。

4、过去曾用过足量柔红霉素、表柔比星及本品者不能再用。

5、本品可用于浆膜腔内给药和膀胱灌注,但不能用于鞘内注射。

6、外渗后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需确定静脉通畅后才能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