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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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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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2gx10袋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41 |
国药准字Z610203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润燥,化痰止咳。用于燥热蕴肺所致的咳嗽、痰黄而黏不易咳出、胸闷气促、久咳不止、声哑喉痛。 |
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川贝母、知母、石膏、炒栀子、黄芩、蜜桑白皮、茯苓、炒瓜蒌子、陈皮、麸炒枳实、炙甘草、五味子(蒸)。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外感风寒,痰涎壅盛者禁用,其表现为咳嗽气急,痰多稀薄色白,易咳出,伴鼻塞,流清涕,头身疼痛,恶寒发热。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服。 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再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医。 9.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0.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