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0mg |
4mg*14片(欣欣) |
生产企业 |
烟台巨先药业有限公司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364 |
国药准字H20090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应空腹服药,进餐时服药克时美托洛尔的生物利用度增加40%。 |
口服,一般成人1日1次,1次4-8mg,必要时可增加剂量至12mg。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 常见(>1/100) 一般副作用 :疲劳,头痛,头晕 循环系统 :肢端发冷,心动过缓,心悸 胃肠系统 :腹痛,恶心,呕吐,腹泻和便秘 少见 一般副作用 :胸痛,体重增加 循环系统 :心力衰竭暂时恶化 神经系统 :睡眠障碍,感觉异常 呼吸系统 :气急,支气管哮喘或有气喘症状者可发生支气管痉挛 罕见(< 1/1000) 一般副作用 :多汗,脱发,味觉改变,可逆性性功能异常 血液系统 :血小板减少 循环系统 :房室传导时间延长,心律失常,水肿,晕厥 神经系统 :梦魇,抑郁,记忆力损害,精神错乱,神经质,焦虑,幻觉 皮肤 :皮肤过敏反应,银屑病加重,光过敏 肝 :转氨酶升高 眼 :视觉损害,眼干和/或眼刺激 耳 :耳鸣 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1、严重的不良作用(发生率不明):1)血管性水肿:有时出现面部、口唇、舌、咽、喉头等水肿为症状的血管性水肿,应进行仔细的观察,见到异常时,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晕厥和失去意识:过度的降压可能引起晕厥和暂时性失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特别是正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血压的迅速降低。因此,这些患者使用本药治疗应从较低的剂量开始服用。如有必要增加剂量,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缓慢进行。3)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高血钾患者:鉴于可能会出现高血钾,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肝功能恶化或黄疸:鉴于可能会出现AST(GOT)、ALT(GPTO,γ-GTP)等值升高的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6)粒细胞缺乏症:可能会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7)横纹肌溶解:可能会出现如表现为肌痛、虚弱、CK增加、血中和尿中的肌球蛋白。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8)间质性肺炎:可能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检查异常等表现的间质性肺炎。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可能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检查异常等表现的间质性肺炎。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其它的不良反应1)过敏:皮疹、湿疹、荨麻疹、瘙痒、光过敏。(注1)2)循环系统:头晕(注2)、蹒跚(注2)、站起时头晕(注2)、心悸、发热、心脏期前收缩、心房颤动。罕见的不良反应有:心绞痛、心肌梗死。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重、失眠、嗜睡、舌部麻木、肢体麻木。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剑下疼痛、腹泻、口腔炎、味觉异常。5)肝脏:GOT、GPT、ALP、LDH升高。6)血液:贫血、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计数降低。7)肾脏:BUN、肌酐升高、蛋白尿、血尿。8)其他:倦怠、乏力、鼻出血、尿频、水肿、咳嗽、钾、总胆固醇、CPK、CPR、尿酸升高、血清总蛋白减少、低钠血症。注1):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用。注2):在这种情况下应减量或停药,进行适当处理。 |
禁忌 |
心源性休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肺水肿、低灌注或低血压),持续地或间歇地接受β-受体激动剂正变力性治疗的患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低血压。本品不可给予心率<45次/分、P-Q间期>0.24秒或收缩压<100 mmHg的怀疑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伴有坏疽危险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 |
(1)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2)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或胆汁淤滞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美托洛尔 |
主要成份:坎地沙坦酯。化学名称:(±)-1-[[(环己氧代)羰基]氧代]乙基-2-乙氧基-1-[[2′-(1H-四氮唑基-5)-[1,1′-联苯基]-4-基]甲基]-1H-苯并咪唑-7-羧酸酯。分子式:C33H34N6O6分子量:610.67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肾功能损害 肾功能对本品清除率无明显影响,因此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损害 通常肝硬化患者所用美托洛尔的剂量与肝功能正常者相同。仅在肝功能非常严重损害(如旁路手术患者)时才需考虑减少剂量。 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不可静脉给予维拉帕米。 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严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 在没有伴随治疗的情况下,本品不可用于潜在的或有症状的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 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异常可能加重(可能导致房室阻滞)。 β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疗效。嗜铬细胞瘤患者若使用本品,应考虑合并使用α受体阻滞剂。 本品应尽可能逐步撤药,整个撤药过程至少用2周时间,剂量逐渐减低,直至最后减至25 mg(50 mg片的半片)。在此期间,特别是对于已知伴有缺血性心脏病的患者应进行密切监测。在撤除β受体阻滞剂期间,可能会使冠状动脉事件,包括心脏猝死的危险增加。 在手术前应告知麻醉医师患者正在服用本品。对接受手术的患者,不推荐停用β受体阻滞剂。 对驾驶汽车和操作机械的影响 在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眩晕和疲劳,因此在需要集中注意力时,如驾驶和操作机械时应慎用。 运动员慎用。 |
1、慎重用药(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2)有高血钾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3)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使肝功能恶化。并且,据推测活性代谢物坎地沙坦的清除率降低,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慎重用药,参照【药代动力学】项)。(4)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由于过度降压,有可能使肾功能恶化,因此1日1次,从2mg开始服用,慎重用药)。(5)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6)老年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7)肾移植:对于近期做肾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