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硫化硒洗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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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二硫化硒洗剂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规格

2.5%*150g

10g
生产企业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800003

国药准字H4402474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

1.治疗头皮屑和头皮脂溢性皮炎。

(1)先用肥皂清洗头发和头皮。

(2)取5~10毫升药液于湿发及头皮上,轻揉至出泡沫。

(3)待3~5分钟后,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可重复一次。

(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2.治疗花斑癣。

(1)洗净患处。

(2)根据病患面积取适量药液涂抹(一般10至30毫升)。

(3)保留10~30分钟后用温水冼净。

(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副作用

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头发或头皮干燥、头发脱色。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禁忌

1.皮肤有炎症、糜烂、渗出部位禁用。

2.外生殖器部位禁用。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十二烷基醚硫酸钠、烷醇酰胺、N.N-油酰甲基硫磺酸盐、十二烷基甜菜碱、十二烷基硫酸钠、二氧化钛、柠檬酸、单硬脂酸甘油脂、硫酸二氢钠、皂土、羊毛脂、甘油、香精、纯化水适量。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性状

本品为橙黄色粘稠性混悬液;具有芳香气味。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外用,不可内服。

2.在染发、烫发后两天内不得使用本品。

3.头皮用药后应完全冲洗干净,以免头发脱色。

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用前应充分摇匀,如天冷药液变稠可温热后使用。

6.用后应塞紧瓶盖。

7.不要用金属器件接触药液,以免影响药效。

8.如经2个或3个疗程病症仍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

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