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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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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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g |
0.3g*18片 |
生产企业 | 重庆天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221 |
国药准字Z2005388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热毒内盛、风火上攻所致的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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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芎、栀子、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辅料为硬脂酸镁、微晶纤维素、淀粉、蔗糖、糊精、滑石粉、明胶、川蜡、甲基硅油、色素(日落黄)。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深黄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至黑褐色;气微香味凉、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