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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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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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221 |
国药准字Z220229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育阴养血,补心安神,用于心血不足,怔仲健忘,心悸失眠,心烦不安,镇惊安神,滋阴清热,固肾。主治心悸怔仲,失眠健忘,梦遗滑精,悸惕不安,口舌生疮,头晕目眩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蜜丸,每丸重9克,口服,每次1丸,一日2次,温开水吞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生地、玄参、天门冬、麦门冬、丹参、当归、琥珀、龙骨、人参、茯苓、大枣、甘草、柏子仁、五味子、酸枣仁、远志、合欢皮、桔梗。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深黄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