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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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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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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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391 |
国药准字Z510214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蕴结所致的咽喉疼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 |
用法用量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吹敷患处,每次少量,一日数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文献报道:冰硼散致严重过敏性口腔炎1例,致腹部剧痛1例。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主要成分为冰片,硼砂(煅),朱砂,玄明粉。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深黄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粉红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治疗热毒蕴结所致急喉痹、牙宣、口疮的常用中成药,若病属虚火上炎者慎用。 2.本品含有辛香走窜、苦寒清热之品,有碍胎气,孕妇慎用。 3.服用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食物、戒烟酒,以免加重病情。 4.方中含有玄明粉,药物泌入乳汁中,易引起婴儿腹泻,故哺乳期孕妇不宜使用。 5.本品含朱砂有小毒,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以免引起蓄积中毒。 6.急性咽炎、牙周炎、口腔溃烂感染严重,有发热等全身症状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