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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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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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g |
7g*6袋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129 |
国药准字Z200545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清胃泻火,润燥通便。用于心胃火盛,头晕目眩,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乳蛾咽痛,便秘尿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牛黄、大黄、菊花、麦冬、薄荷、石膏、栀子、玄参、番泻叶、黄芩、连翘、桔梗、黄柏、甘草、牵牛子(炒)、枳实(沙烫)、冰片。 |
性状 |
其性状为黄色至深黄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有凉舌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