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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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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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g |
120ml:180mg |
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704 |
国药准字H200132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一次0.1g(1粒),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0.2g(2粒),一日二次。儿童:口服,按每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0-20ml,一日3-4次。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ml美沙芬(约相当于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1ml)计算,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瓶盖可作量杯用,每盖至刻线5毫升。 |
副作用 |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16%、大便次数增多6%、腹痛3%、恶心7%、消化不良3%、腹胀4%;发生率低于2%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ALT、AST、ALP、LDH、胆红素、BUN、Cr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等。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克肟。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科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除去胶囊后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淡棕黄色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