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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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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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按C16H15N5O7S2计算) |
0.25gx6粒/盒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634 |
国药准字H200836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进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鼻窦炎。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每次100mg(1粒),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200mg,一日二次。儿童每次按1.5-3.0mg/kg体重计算给药,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 Og(4粒)。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 5g(2粒)顿服,第2~5日,一日0. 25g(1粒)顿服;或一日0.5g(2粒)顿服,连服3日。 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2粒)),第2— 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 (1粒))。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2粒)),连用5日。 |
副作用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2)过敏性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等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它头孢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
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者约为0.3%。 不良反应中消化道反应占大多数,主要症状包括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痛或痉挛),恶心、呕吐,偶见腹胀。一般为轻至中度。 偶见肝转氨酶可逆性升高,发生率与其它大环内酯类抗。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对阿奇霉素或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阿奇霉素胶囊剂。 |
成分 |
头孢克肟。化学名称:(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乙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分子式:C16H15N5O7S2·3H2O分子量:507.50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奇霉素。 化学名称:(2R,3S,4R,5R,8R,10R,11R,12S,13S,14R)-13-[(2,6-二脱氧-3-C-甲基-3-O-甲基-α-L-核-已吡喃糖基)氧]-2-乙基-3,4,10-三羟基-3,5,6,8,10,12,14-七甲基-11-[[3,4,6-三脱氧-3-(二甲氨基)-β-D-木-已吡喃糖基]氧]-1-氧杂-6-氮杂环十五烷-15酮。 |
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有些因阿奇霉素引起的反应可反复发作,需较长期观察和治疗。 5.同其他抗生素一样,应注意观察包括真菌在内的非敏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症状。 6.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