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mg(按C16H15N5O7S2计) |
1ml:2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16 |
国药准字H11022321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 |
适用于缓解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咽炎和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痰多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一次100mg,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200mg,一日二次。 儿童:口服,按一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用。 1~3岁儿童(体质10~15公斤)一次用量2~3毫升,一日3次。 4~6岁儿童(体质16~21公斤)一次用量3.5~4.5毫升,一日3次。 7~9岁儿童(体质22~27公斤)一次用量5~6毫升,一日3次。 10~12岁儿童(体质28~32公斤)一次用量6.5~7.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不良反应】偶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菌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化学名称:(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氨基]乙酰基]氨基] —3—乙烯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
本品每ml含愈创甘油醚20mg。辅料为:蔗糖、柠檬酸、胭脂红、焦糖、薄荷脑、苯甲酸钠、羟锛甲酯、草莓香精、山梨醇、乙醇、纯水。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
本品为深红色透明黏稠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6.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肺出血、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