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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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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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以C16H15N5O7S2计) |
0.125g |
生产企业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22 |
国药准字H20093257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 |
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一次100mg,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200mg,一日二次。 儿童:口服,按一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2粒),每1 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4粒),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lkg,一次62.5mg(0.5粒),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1粒),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 (1.5粒),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2粒),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副作用 |
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菌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成分 |
头孢克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6.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