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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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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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g(黑宝) |
每瓶装1.5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白云山和记黄埔莱达制药(汕头)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57 |
国药准字Z440213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清热开窍,止痉安神。用于热入心包、热动肝风证,症见高热烦躁、神昏谵语、惊风抽搐、斑疹吐衄、尿赤便秘。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1.5~3g,一日2次;周岁小儿一次0.3g,五岁以内小儿每增一岁递增0.3g,一日1次;五岁以上小儿酌情服用。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熊胆粉。 |
石膏、北寒水石、滑石、磁石、玄参、木香、沉香、升麻、甘草、丁香、芒硝(制)、硝石(精制)、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人工麝香、朱砂。 |
性状 |
粉末,不规则碎片或颗粒,棕黄色,绿黄色或深棕色,半透明,有玻璃样光泽。 |
本品为棕红色至灰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 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