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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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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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g(黑宝) |
每瓶装0.2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腾冲东方红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57 |
国药准字Z530209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祛风化痰、解热镇惊。用于小儿外感风邪、惊风抽搐。咳吐痰涎,食滞呕吐、腹痛泄泻。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口服岁以内一次半瓶岁以上一次瓶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熊胆粉。 |
牛黄 麝香 雄黄 天竺黄 琥珀 蝉蜕 全蝎 僵蚕(姜炙) 胆南星 天麻(姜汁吸) 钩藤 白附子 紫苏叶 法半夏 薄荷 羌活 独活 白术 山药 白芍 陈皮 天花粉 黄连 厚朴(姜炙) 黄芩 栀子 猪牙皂 龙齿 茯苓 甘草 冰片 |
性状 |
粉末,不规则碎片或颗粒,棕黄色,绿黄色或深棕色,半透明,有玻璃样光泽。 |
本品为黄褐色的粉末;具特异性香气,味苦、麻并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 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麻疹及慢惊风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