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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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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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11瓶 |
每100粒重6g |
生产企业 |
延边熊场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27 |
国药准字Z110206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食辛辣。孕妇忌服。 |
成分 |
熊胆粉 |
龙胆、芦荟、桅子、黄苹、熟大黄、当归、木香、青黛、青皮、制南星、柴胡。 |
性状 |
本品内含物为不规则碎片,棕黄色,半透明,质脆易吸潮。气清香,微腥,味苦微回甜,有清凉感。 |
本品为灰黑色的水丸;除去外衣呈灰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