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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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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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11瓶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延边熊场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27 |
国药准字Z1502127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熊胆粉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性状 |
本品内含物为不规则碎片,棕黄色,半透明,质脆易吸潮。气清香,微腥,味苦微回甜,有清凉感。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等腥物。 2.脾胃虚寒,阳虚畏寒,大便溏薄者慎用。 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4.对老年人、小儿及体虚者酌情减量或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