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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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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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2g |
每支装1.5g;每支装2g;每支装8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462 |
国药准字Z200600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血。用于痔疮肿痛,或伴少量出血。 |
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内痔Ⅰ、Ⅱ、Ⅲ期及其混合痔之便血、痔粘膜改变,炎性外痔之红肿及痔疮之肛门肿痛等。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
用药前排便,清水清洗患部,外敷或纳肛,一次1~1.5克,一日2次,十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用。 |
成分 |
熊胆、炉甘石(煅)、冰片、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 |
国家保密方。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栓剂。 |
本品为黄色至黄棕色软膏,有特殊气味。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8.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冷却凝固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于外痔时,挤药膏直接涂敷患处;用于内痔时,将药膏软管的帽盖取下,导管插入肛门内,挤出药膏,弃去软管和帽盖;用于混合痔时,可先将药膏挤入肛门内,然后外敷。 2.本包装应为一次性使用。 3.使用时,请将包装内所附卫生护垫粘贴在内裤上,以免污染衣物。 4.痔粘膜表面糜烂者初次使用时局部有烧灼不适感,数分钟后不适感减缓消失,再次用药不适感减轻,并逐渐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