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胆痔灵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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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熊胆痔灵栓

痔疮胶囊

规格

每粒重2g

每粒装0.38g
生产企业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锦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1462

国药准字Z2005058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血。用于痔疮肿痛,或伴少量出血。

清热解毒,凉血止痛,祛风消肿。用于各种痔疮,肛裂,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孕妇禁用。

成分

熊胆、炉甘石(煅)、冰片、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

大黄、蒺藜、功劳木、白芷、冰片、猪胆汁。辅料为乙醇。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栓剂。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颗粒;气芳香,味苦、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8.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冷却凝固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