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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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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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 |
每袋装7克 |
生产企业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019 |
国药准字Z410204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1片(0.4克),3-5岁1.5片(0.6克),6-8岁2片(0.8克),9-13岁2.5~3片(1.0-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片(1.2-1.6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7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本品对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淀粉等。 |
金银花、大青叶、板蓝根、鱼腥草、薄荷。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