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磺酸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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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牛磺酸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规格

10ml:0.5g/瓶

每支装8ml 10ml 12ml
生产企业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450

国药准字Z2007310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偶有一过性刺激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每瓶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玻璃酸钠。

珍珠液、冰片。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具冰片香气。

注意事项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