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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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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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0.5g/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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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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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450 |
H201506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治疗慢性结膜炎、角膜损伤、结膜充血,预防眼病(游泳后、尘埃吹进或汗水流入眼睛)紫外线或其他光线影响之眼炎(雪眼)眼睑炎(烂眼炎),缓解因佩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 ,眼部疲劳、眼痒、眼朦胧(眼屎多)等症状 ;还用于眼部功能下降,屈光不正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局部滴眼每次2-3滴,每日4-6次。 |
副作用 |
偶有一过性刺激反应。 |
尚未发现过敏及其它副作用。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瓶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玻璃酸钠。 |
硫酸软骨素钠、尿囊素、维生素E、维生素B6、氨化乙基硫酸。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开封后不保证无菌。2.开盖一个月后建议不可再用。3.使用时避免污染瓶内眼液。4.滴用眼液时,请不要把容器的滴嘴直接触及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