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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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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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g*7粒 |
每片含格列本脲2.5mg,盐酸二甲双胍500mg |
生产企业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金华隆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07 |
国药准字H200804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经饮食控制和锻炼治疗效果仍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患者。 |
本品用于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未能满意控制血糖水平的2型糖尿病患者,可作为二线治疗药物。 |
用法用量 |
口服。糖尿病的治疗应个体化。 本品的起始用量为4mg/日,每日1次,每次一片。 |
1.口服,就餐时服用。 2.仅用于2型糖尿病的二线治疗:推荐开始剂量为一日两次,一次一片(2.5mg/500mg)。 3.对于以前服用过格列本脲或二甲双胍的病人,本药的首次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服用的格列本脲或/和二甲双胍的剂量,以避免发生低血糖,剂量应逐渐增加,直至达到对病人高血糖良好控制的最低剂量,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四片(10mg/2000mg)。 |
副作用 |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在临床试验中,约4600名2型糖尿病患者接受马来酸罗格列酮治疗,其中3300人治疗达6个月以上,2000人治疗达12个月以上。由于马来酸罗格列酮与本品具有相同的活性成份,国内临床研究表明两者具有相似的安全性,因此,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参照马来酸罗格列酮资料。 少数患者服用罗格列酮后可出现轻-中度的贫血和水肿,但毋需中断罗格列酮的治疗。双盲试验中,贫血的发生率分别为:罗格列酮组1.9%,安慰剂组0.7%,磺酰脲类组0.6%,二甲双胍组2.2%;水肿的发生率分别为:罗格列酮组4.8%,安慰剂组1.3%,磺酰脲类组1.0%,二甲双胍组2.2%。罗格列酮与磺酰脲类药物或二甲双胍合用时,所发生的不良反应类型与单用罗格列酮相似。 罗格列酮与二甲双胍合用,贫血的发生率为7.1%,明显高于单用罗格列酮或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这可能与该组病人基线血红蛋白/血球压积水平较低有关(参见实验室结果异常-血液学部分)。 实验室结果异常 血液学:罗格列酮可致患者的平均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且与剂量相关(个别试验中,平均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的减少可分别达到1g/dL和3.3%)。单用罗格列酮或与二甲双胍/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血液学指标改变的时间和程度是相似的。罗格列酮与二甲双胍合用组患者贫血的发生率较高,可能与罗格列酮治疗前患者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水平较低有关。罗格列酮亦可致白细胞计数轻度下降。血液学指标降低可能与罗格列酮可增加血容量有关。 血脂:罗格列酮可使患者血脂指标发生改变。(见临床作用部分)。 血清转氨酶:在多项临床试验中,共有4598例患者接受本品治疗,服用时间约为3600病人年,无证据表明有药物所致的肝毒性反应或谷丙转氨酶水平升高发生。 在安慰剂或阳性药物对照试验中,谷丙转氨酶水平超过正常上限3倍的可逆性升高的发生率分别为:罗格列酮组0.2%,安慰剂组0.2%,阳性对照组0.5%。高胆红素血症的发生率分别为:罗格列酮组0.3%,安慰剂组0.9%,阳性对照组 1%。 在长期开放的临床试验中,谷丙转氨酶的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的发生率分别为:罗格列酮组0.35/100病人年,安慰剂组为0.59/100病人年,阳性对照组为0.78/100病人年。 本品上市前的临床试验中,无一例特发性药物反应性肝功能衰竭。(详见注意事项章节)。 |
1.低血糖反应,本品含有磺酰脲类药物,所有磺酰脲类药物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低血糖。 2.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上腹胀满﹑腹痛﹑胃灼热感﹑口中金属味﹑黄疸﹑肝功能损害等。 3.皮肤反应:皮肤过敏如瘙痒﹑红斑﹑荨麻疹﹑丘疹﹑光过敏等。 4.血液系统: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5.其他反应:关节痛﹑肌肉痛﹑血管炎﹑甲状腺功能低下﹑头晕﹑乏力﹑疲倦﹑体重减轻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妊娠、哺乳期妇女以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下列患者禁用: 1.肾脏疾病或者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6.Ι型糖尿病患者。 |
成分 |
酒石酸罗格列酮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格列本脲2.5mg,盐酸二甲双胍500mg。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鉴于罗格列酮仅在胰岛素存在的条件下才可发挥作用,故本品不宜用于I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2.本品与其它噻唑烷二酮类药物类似,单用或与其它抗糖尿病药物合用可引起体液潴留,有加重或导致充血性心衰的危险。开始使用本品盒用药剂量增加时,应严密监测患者心衰的症状和体征。在胰岛素联合应用时,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可同样的增加其它心血管不良事件的危险性。如果出现任何心脏功能恶化征象,应该停止使用本品。 3.本品与其它降糖药合用时,患者有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必要时可减少合用药物的剂量。 4.本品单用和与其它降糖药合用可出现体重增加,且具有剂量相关性。体重增加的机制尚不清楚,可能为体液潴留和脂肪重新分布的共同作用的结果。 5.本品可使绝经前期盒无排卵型伴有胰岛素抵抗的妇女恢复排卵,女性患者不注意避孕,则有妊娠的可能。 6.病人开始服用本品前应监测肝脏转氨酶,服药后根据医生医嘱定期复查肝酶。若2型糖尿病患者血清转氨酶升高时,则不应服用本品。 7.在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如出现体重骤增、水肿、气短或其它心力衰竭的症状时,需及时咨询医生意见。 |
1.低血糖: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它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 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 3.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 4.避免过量饮酒。 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 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 7.2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迷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是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它手段进行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