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石酸罗格列酮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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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酒石酸罗格列酮胶囊

盐酸二甲双胍肠溶胶囊

规格

4mg*7粒

0.25g*12粒*6板
生产企业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107

国药准字H20065996
说明
适应症

经饮食控制和锻炼治疗效果仍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患者。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肥胖者。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对某些磺酰脲类无效的病例有效。如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合用有协同作用,较各自的效果更好。

用法用量

口服。糖尿病的治疗应个体化。 本品的起始用量为4mg/日,每日1次,每次一片。

口服,餐前半小时服用,成人开始一次0.25g,一日2~3次,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调整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g,或遵医嘱。

副作用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在临床试验中,约4600名2型糖尿病患者接受马来酸罗格列酮治疗,其中3300人治疗达6个月以上,2000人治疗达12个月以上。由于马来酸罗格列酮与本品具有相同的活性成份,国内临床研究表明两者具有相似的安全性,因此,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参照马来酸罗格列酮资料。 少数患者服用罗格列酮后可出现轻-中度的贫血和水肿,但毋需中断罗格列酮的治疗。双盲试验中,贫血的发生率分别为:罗格列酮组1.9%,安慰剂组0.7%,磺酰脲类组0.6%,二甲双胍组2.2%;水肿的发生率分别为:罗格列酮组4.8%,安慰剂组1.3%,磺酰脲类组1.0%,二甲双胍组2.2%。罗格列酮与磺酰脲类药物或二甲双胍合用时,所发生的不良反应类型与单用罗格列酮相似。 罗格列酮与二甲双胍合用,贫血的发生率为7.1%,明显高于单用罗格列酮或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这可能与该组病人基线血红蛋白/血球压积水平较低有关(参见实验室结果异常-血液学部分)。 实验室结果异常 血液学:罗格列酮可致患者的平均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且与剂量相关(个别试验中,平均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的减少可分别达到1g/dL和3.3%)。单用罗格列酮或与二甲双胍/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血液学指标改变的时间和程度是相似的。罗格列酮与二甲双胍合用组患者贫血的发生率较高,可能与罗格列酮治疗前患者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水平较低有关。罗格列酮亦可致白细胞计数轻度下降。血液学指标降低可能与罗格列酮可增加血容量有关。 血脂:罗格列酮可使患者血脂指标发生改变。(见临床作用部分)。 血清转氨酶:在多项临床试验中,共有4598例患者接受本品治疗,服用时间约为3600病人年,无证据表明有药物所致的肝毒性反应或谷丙转氨酶水平升高发生。 在安慰剂或阳性药物对照试验中,谷丙转氨酶水平超过正常上限3倍的可逆性升高的发生率分别为:罗格列酮组0.2%,安慰剂组0.2%,阳性对照组0.5%。高胆红素血症的发生率分别为:罗格列酮组0.3%,安慰剂组0.9%,阳性对照组 1%。 在长期开放的临床试验中,谷丙转氨酶的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的发生率分别为:罗格列酮组0.35/100病人年,安慰剂组为0.59/100病人年,阳性对照组为0.78/100病人年。 本品上市前的临床试验中,无一例特发性药物反应性肝功能衰竭。(详见注意事项章节)。

1.部分病人口服片剂后有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胃痛、口中金属味。肠溶胶囊可在不同程度上减轻以上的不良反应。 2.有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妊娠、哺乳期妇女以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 2.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酒石酸罗格列酮

盐酸二甲双胍。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注意事项

1.鉴于罗格列酮仅在胰岛素存在的条件下才可发挥作用,故本品不宜用于I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2.本品与其它噻唑烷二酮类药物类似,单用或与其它抗糖尿病药物合用可引起体液潴留,有加重或导致充血性心衰的危险。开始使用本品盒用药剂量增加时,应严密监测患者心衰的症状和体征。在胰岛素联合应用时,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可同样的增加其它心血管不良事件的危险性。如果出现任何心脏功能恶化征象,应该停止使用本品。 3.本品与其它降糖药合用时,患者有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必要时可减少合用药物的剂量。 4.本品单用和与其它降糖药合用可出现体重增加,且具有剂量相关性。体重增加的机制尚不清楚,可能为体液潴留和脂肪重新分布的共同作用的结果。 5.本品可使绝经前期盒无排卵型伴有胰岛素抵抗的妇女恢复排卵,女性患者不注意避孕,则有妊娠的可能。 6.病人开始服用本品前应监测肝脏转氨酶,服药后根据医生医嘱定期复查肝酶。若2型糖尿病患者血清转氨酶升高时,则不应服用本品。 7.在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如出现体重骤增、水肿、气短或其它心力衰竭的症状时,需及时咨询医生意见。

1.1型糖尿病不应单独使用。 2.定期检查血糖、尿糖、尿酮体。 3.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慎用。 4.进行肾脏造影者应于前3天停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