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痛清火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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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牙痛清火口服液

大黄清胃丸

规格

10ml*4支

每丸重9g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160003

国药准字Z2102004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清热解毒,通便。用于胃火炽盛,口燥舌干,头痛目眩,大便燥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副作用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尚不明确。

禁忌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孕妇忌服。

成分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大黄、木通、槟榔、黄芩、胆南星、羌活、滑石粉、白芷、炒牵牛子、芒硝。辅料为蜂蜜。

性状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味苦、微涩。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苦、辛。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韩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孕妇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