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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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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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4支 |
6gx10丸/盒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60003 |
国药准字Z130223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清胃泻火,润燥通便。用于心胃火盛,头晕目眩,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乳蛾咽痛,便秘尿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冰片、薄荷、大黄、番泻叶、甘草、黄柏、黄芩、桔梗、菊花、连翘、麦冬、牛黄、牵牛子、石膏、玄参、栀子、枳实。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味苦、微涩。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有凉舌感。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韩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