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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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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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40毫克。 |
4.4g*6袋 |
生产企业 |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019 |
国药准字Z130212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痛消肿。用于风火牙痛,牙周炎及冠周炎引起的牙痛。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一次2丸,置于患处,一日3次。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本品可能引起口麻、流唾液、恶心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荜茇、丁香、冰片,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薄膜包衣预混剂、滑石粉。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性状 |
本品为包衣滴丸,除去包衣呈棕黄色至黄棕色,味辛、凉。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忌食酒、辛辣和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牙痛时最好配合口腔科治疗。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