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痛停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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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牙痛停滴丸

牙痛清火口服液

规格

每丸重40毫克。

10ml*4支
生产企业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0019

国药准字B20160003
说明
适应症

止痛消肿。用于风火牙痛,牙周炎及冠周炎引起的牙痛。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用法用量

一次2丸,置于患处,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

副作用

本品可能引起口麻、流唾液、恶心等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成分

荜茇、丁香、冰片,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薄膜包衣预混剂、滑石粉。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性状

本品为包衣滴丸,除去包衣呈棕黄色至黄棕色,味辛、凉。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味苦、微涩。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忌食酒、辛辣和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牙痛时最好配合口腔科治疗。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韩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