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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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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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40毫克。 |
15片 |
生产企业 |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 |
洛阳伊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019 |
国药准字Z410202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痛消肿。用于风火牙痛,牙周炎及冠周炎引起的牙痛。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耳呜肿痛、大便秘结、皮肤刺痒。 |
用法用量 |
一次2丸,置于患处,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2次。 |
副作用 |
本品可能引起口麻、流唾液、恶心等 |
过敏及过敏性休克;副作用反应;药物性肝功能损害;血小板减少;尿血衄血;中毒反应;膀胱炎;腹泻;精神失常;成瘾。 |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荜茇、丁香、冰片,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薄膜包衣预混剂、滑石粉。 |
牛黄、黄连、金钱花、大黄、连翘、荆芥穗、防风、蔓荆子(微炒、)黄芩、黄柏、冰片、甘草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包衣滴丸,除去包衣呈棕黄色至黄棕色,味辛、凉。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有冰片香气,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忌食酒、辛辣和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牙痛时最好配合口腔科治疗。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食物 孕妇慎用。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