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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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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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25丸重0.3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383 |
国药准字Z22021915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痛消肿,杀虫止痛,用于火毒内盛所致的牙龈肿痛、龋齿疼痛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每次取1~2丸,填入龋齿洞内或肿痛的齿缝处,外塞一块消毒棉花,防止药丸滑脱。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蟾酥、朱砂、雄黄、甘草。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辛、有麻舌感。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将含药后渗出的唾液吐出,不可咽下。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