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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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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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3g |
0.375g(按C15H14ClN3O4S计) |
生产企业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243 |
国药准字H200204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血瘀所致痈疽疔疮,跌打损伤。 |
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 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 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 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 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6克,8岁以下儿童每次0.15克~0.3克,每日2~3次;外用研末用冷开水或食醋少许调匀涂在患处(溃疡者可在患处周围涂敷之)。每日数次,常保持湿润,或遵医嘱。 |
口服。肺炎:一次 0.75g ,一日 2 次。其他感染:一次 0.375g ,一日 2 次。对于链球菌 A 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 10 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 1/2 和 1/4 ,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牛黄、麝香、三七、蛇胆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性状 |
扁椭圆形块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服用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伴有恶寒发热等全身症状者,应到医院就诊。3.对局部病变切忌碰撞、挤压。4.局部病灶红肿热痛反应剧烈,初起疮顶即有多个脓头者均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 cephamycin )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 Coombs )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 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 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