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mg |
30mg |
生产企业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12 |
H201701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因膀胱过度兴奋引起的尿频、尿急或紧迫性尿失禁症状的治疗。 |
解痉药物。用于治疗合并有急(紧)迫性尿失禁、尿急、尿频等症状的膀胱过度活动症(OAB)。 |
用法用量 |
本品的副作用一般可以耐受,停药后即可消失。本品具有轻、中度抗胆碱能作用,可能会产生口干、消化不良和泪液减少。 1.常见: 自主神经系统:口干;(>1/100)胃肠系统:消化不良、便秘、腹痛、胀气、呕吐; 全身性:头痛; 眼:干眼病; 皮肤:皮肤干燥; 精神:思睡、神经质; 中枢神经系统:感觉异常。 2.不很常见: 自主神经系统:调节失调;(<1/100)全身性:胸痛。 3.少见 全身性:过敏反应;(1/1000)泌尿系统:尿闭; 中枢神经系统:精神混乱。 |
口服。成人一般每日一次,每次20mg(2片),饭后服用。每日最高服用量不得超过40mg。 |
副作用 |
本品的副作用一般可以耐受,停药后即可消失。本品具有轻、中度抗胆碱能作用,可能会产生口干、消化不良和泪液减少。 1.常见: 自主神经系统:口干;(>1/100)胃肠系统:消化不良、便秘、腹痛、胀气、呕吐; 全身性:头痛; 眼:干眼病; 皮肤:皮肤干燥; 精神:思睡、神经质; 中枢神经系统:感觉异常。 2.不很常见: 自主神经系统:调节失调;(<1/100)全身性:胸痛。 3.少见 全身性:过敏反应;(1/1000)泌尿系统:尿闭; 中枢神经系统:精神混乱。 |
青光眼急性发作:偶见眼内压增高,引起青光眼急性发作,眼痛、视力低下并伴有恶心、头痛,应注意观察。出现以上症状要及时停药,给以适当处置。 |
禁忌 |
1.尿潴留、胃滞纳、未经控制的窄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2.已证实对本品有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3.重症肌无力患者、严重的溃疡性结肠炎患者、中毒性巨结肠患者禁用。 |
(1)尿潴留、胃潴留、肠梗阻、未能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2)严重的心脏病患者(文献报导该药可引起心脏期外收缩,使病症加剧)。 (3)对本品过敏者。 |
成分 |
化学名称:(R)-N,N-二异丙基-3-(2-羟基-5-甲基苯基)-3-苯基丙胺L(+)-酒石酸盐。 分子式:C22H31NO?C4H6O6 分子量:475.6 |
盐酸丙哌维林。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可能引起视力模糊,用药期间驾驶车辆、开动机器和进行危险作业者应当注意。 2.肝功能明显低下的患者,每次剂量不得超过半片(1mg)。 3.肾功能低下的患者、自主性神经疾病患者、裂孔疝患者慎用本品。 4.由于尿潴留的风险,本品慎用于膀胱出口梗阻的病人;由于胃滞纳的风险,也慎用于患胃肠道梗阻性疾病,如幽门狭窄的患者; 5.尚无儿童用药经验,不推荐儿童使用。 6.孕妇慎用本品,哺乳期间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
1.本药可引起眼调节障碍、困倦及眩晕。服药者不可驾驶汽车及进行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 2.肝功能、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排尿困难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