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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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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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20g |
0.3gx24片x2板/盒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236 |
国药准字Z610200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孕妇忌服,脾胃虚寒者禁用。 |
成分 |
熟地黄、制何首乌、金樱子、菟丝子(制)、女贞子、五味子、山药、茯苓、丹参、白芍(炒)、酸枣仁(炒)、首乌藤等16味。 |
黄连、大黄、栀子、黄芩、菊花、连翘、蔓荆子(炒)、荆芥穗、薄荷、黄柏、防风等17味。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本品为黄色糖衣片,除去唐以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服辛辣刺激等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